第二百二十九章:异地寄籍
收入,配上如今的偌大疆域後,依然没有达到赵宋财政的鼎盛时期。” “眼下的大明,疆域之广阔,已超越汉唐,却仍有很多府县还在开发建设当中,未曾实现自给自足,更谈不上富裕了。” “爹,孩儿还有个问题,二哥刚才说那些失去土地的百姓会入城讨生活,可他们的户籍归属何处?他们的家中子弟若要读书识字考取功名,又该前往何处报名进学?” 朱瞻堂对大明如今的社会现象,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 朱高煦沉声道:“朝廷已经给了他们在异地寄籍暂居及附籍的权利。” 截止到永乐二十年,大明立国已经五十一载。 尤其是随着永乐开海,摊丁入亩等一系列宽松的政策施行之後,到了永乐二十年的时候。 除了负贩行商的落迁定居之外,天下各省境内已出现大量因种种原因而产生的流动人口,如流民、逃户等。 这时,旧的户籍制度已经不在适应。 朱高煦深思熟虑之後,经过几番调整,最终给了流民、逃户在异地寄籍暂居及附籍的权利。 负贩行商从流动X来说,与流民、逃户无别,但是他们的财力却可以让他们很快在留居地紮根。 这些商人在经商地购置产业、建筑房屋、营造坟地、养儿育nV,他们的子孙也婚姻於此,衣食於此,与世居当地的百姓并没有什麽区别。 若是这些久居外地者的後代回到故乡的话,反而会因为言语不相似,面貌不相近,又无家产祖业可考,从而遭到故乡人的排挤与拒绝。 因此,永乐二十一年,朱高煦奏请朱棣,颁布了一道谕令:“除浮居客商外,凡居住京师年久,置立产业房屋铺面者,责令附籍宛平、大兴二县,一T